2021年01月05日
第A05版:定远新闻

有序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

本报讯 定远县作为全国第二批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县,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审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开展改革试点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高站位、高标准、严要求,有序稳妥推进我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坚持党的领导,强化组织保障。定远县委、县政府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改革有序推进的基石,高度重视改革试点工作。县政府分管同志率队组织相关部门和部分乡镇主要负责同志赴金寨等地学习先进做法。组织成立以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农业农村、自然资源、财政、住建、发改等14个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领导小组。分别从县农业农村局和自然资源局抽调4人,县住建局抽调2人组成工作专班集中办公。组建政策咨询、业务指导、矛盾化解、督察指导等四个专项小组,细化工作责任,成立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办公室,统筹谋划、有序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深入开展调研,摸清底数现状。组织各乡镇对辖区内农村宅基地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制定调查方案,重点对首批改革试点的4个乡镇8个村开展全面调研摸底。调查内容侧重“一户一宅”和“一户多宅”的用地情况、宅基地转让情况、宅基地使用面积等,为改革试点工作提供基础数据支撑。全面了解农民意愿、村庄规划、拆迁补偿等基本情况,分析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为县委、县政府下一步制定工作方案、出台相关办法和实施细则提供决策依据。全面启动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力争做到应发尽发。启动县域村庄布点规划和建设规划再次修编,充分尊重群众意见,加强规划控制引导,坚持“多规合一”,突出实用性和有效性。

坚持因地制宜,科学制定方案。在调查摸底,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厅字〔2020〕18号)》,结合全县实际,组织编写《定远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方案确定了完善宅基地集体所有权行使机制;探索农户宅基地资格权保障机制;探索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探索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机制等7项改革试点任务,重点涉及宅基地资格权取得、“一户多宅”现象处理、宅基地审批监管机制完善等改革内容。目前,方案已上报省委、省政府审定待批。 (沈新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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