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南谯区法律援助民生工作近年来始终坚持“贫者必援、弱者必帮、残者必助”理念,细化三项举措,做细做实做好老弱病残妇等困难群体法律援助工作。
建立法援网络,打牢服务平台。设立1个区级法律援助中心,11个镇街法律援助工作站,87个村法律援助联络室。在法院、检察院、团委、残联、妇联等部门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形成以法律援助中心为主体,镇(街)、村(居)法律援助工作站(室)为基础,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覆盖全区各个角落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
简化办理程序,畅通服务通道。对弱势群体专门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遵循“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质服务”的原则。凡涉及弱势群体的民事法律援助申请,一律免除经济困难审查;对公安、检察院、法院指定的弱势群体刑事案件,及时指派业务能力强、熟悉不同群体的律师进行案件代理,及时回访、及时会办,确保合法权益得以充分保护。今年以来,全区共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19件。
强化受理机制,注重部门协作。司法局强化与公安、检察、法院、妇联、民政、团委、残联、工会等部门互动协作,建立无缝对接联动工作网络,实现各项信息共享共用。法律援助中心创新“1234”工作法,从维权源头实现工作机制健全、工作程序严格、工作方法灵活,真正做到维权高效化、便民化、人性化。目前,共受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172件,妇女法律援助案件131件,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54件,残疾人法律援助案10件。 (曹志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