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2日
第A02版:综合新闻

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必须久久为功

徐以成

近期,滁州市人民政府公布了《滁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该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十七条的内容格外显眼:“促进市民形成文明、科学、健康的餐饮消费新风尚,倡导下列行为:(一)适量点餐,杜绝浪费;(二)在餐饮场所的醒目位置张贴节约标识;(三)餐饮经营者在菜单上标明食材份量,在套餐标准上注明建议消费人数,并提供打包服务。”

不难看出,该条款分别对餐饮消费者、餐饮经营者和餐饮经营行为,在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方面,给出了具体的指导性意见要求,必将对促进形成文明科学健康的餐饮消费新风尚,产生积极深远影响。

今年8月份,习近平总书记作出关于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后,8月13日,市委书记张祥安专门作出批示,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提出了要求。8月26日,市长许继伟主持召开市政府第六十一次常务会议,就推动养成健康文明餐饮消费方式、建立制止餐饮浪费行为长效机制作出指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迅速响应,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全市上下形成了宣传贯彻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热潮,崇尚节俭、反对浪费的理念逐步深入人心。

2020年11月20日,滁州市历经近三年的拼搏创建,一举荣获全国文明城市称号。然而,创建文明城市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取得“全国文明城市”这一金字招牌,不代表工作已经完美无缺,也不代表文明创建工作可以停滞下来,必须保持善始善终的工作作风,确保思想不放松、标准不下降、力度不减弱。在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培育文明科学健康的餐饮消费新风尚方面,道理同样如此,需要全市各地各部门始终坚持驰而不息、久久为功的工作韧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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