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6日
第A02版:综合新闻

明光压实责任助力公共资源交易水平提升

本报讯 今年以来,明光市围绕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不断压实“四种”责任,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水平。

压实招标人“主体责任”。强化招标人全过程主体责任,依法落实招标人自主决定发起招标、自主依法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代表参与评标等权利和义务。加强交易文件抽查比对和项目进场交易审核,杜绝出现交易文件条款违法违规和违反负面清单情形,确保不出现排斥潜在投标人和歧视性条款。将公共资源交易纳入本级目标绩效考核范围,通过建立健全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制和考评机制,进一步强化目标管理。

压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及时厘清机构改革后的公共资源交易职能边界,明确财政、公管、住建、交通、水务等行政主管部门在公共资源交易中的监管职责,确保不出现“重复监管和监管缺失”等问题。进一步完善投诉、案件查处机制,强化部门联动,行业主管部门主动加强沟通协调,形成监管合力。

压实中介机构“代理责任”。督促代理机构严格按照招标代理协议依法依规履职,熟练掌握招标采购法律法规和操作流程。加强中介机构业务培训和指导,对中介机构的代理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招标代理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违法违规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作出计分和披露处理。

压实评审专家“评定责任”。加强对评标、评审专家的管理和培训,规范专家的评标、评审行为,提高评标、评审工作质量和效率。严格按照《安徽省评标评审专家考评管理办法》,落实一标一考评制度。加强过程管控,及时对专家违规评审行为进行扣分管理。 (冯天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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