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以来,明光市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政策,紧紧围绕乡村振兴和农村综合改革目标任务,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农村生产条件和人居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
强化项目谋划。项目突出美丽乡村建设,结合中心村实施亮化、硬化出行路、下水道、卫生公厕和小游园等项目。实施项目59个,截至目前,项目已全部完成。
强化资金保障。今年共投入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1429.3万元,健全管理制度,规范资金管理,严格按合同和工程进度等规定,及时办理项目资金拨付,确保资金早日实现经济和社会效益。
强化责任落实。明确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是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财政奖补项目申报、项目建设及过程和完工监管等工作,财政所负责绩效评价资料收集、按合同拨付资金等工作。
坚持民主决策。项目实行村民自主决策,尊重群众自主权;项目资金使用实行公示制度,尊重村民的知情权;项目实施实行民主管理,尊重村民的参与权;项目管护实行民主协商,尊重村民的监督权。
强化项目监管。规范项目申报审批流程,对项目审批、开工、建设及竣工验收整个过程进行动态监管,严格按照村级申报,乡镇审核,市级审批等工作流程,项目实施按照招投标管理规定,积极引导村民代表参与项目监督,建立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监督机制,确保竣工验收和审计全覆盖。 (严 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