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02日
第A06版:天长新闻

石梁镇为农民工“讨薪”维权

本报讯 近日,在企业打工的刘某明等41名农民工认为新厂址离家较远,工作环境改变不方便,提出与某公司终止劳动关系、公司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金等要求,与公司发生纠纷。41名农民工向公司提出一次性补偿诉求,并请求石梁镇劳动保障服务所和石梁镇司法所协调处理。

石梁镇劳动保障服务所和该镇司法所及时了解情况,积极与涉案公司沟通、宣传法律,同时向天长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资深仲裁员请求帮助提供化解矛盾方案。经多部门合力调解,在庭审中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某公司同意补偿41名农民工一次性补偿金近40万元。

今年以来,石梁镇司法所和劳动保障服务所积极化解矛盾,全年调解各类矛盾纠纷案件200多起,调解成功效率100%,帮助农民工讨薪3起,追讨欠薪46万元,有效地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

(费小珊 陆 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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