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01日
第A02版:综合新闻

明光创新方式助推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

本报讯 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依法行政的前提。今年以来,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明光市创新方式有力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规范决策流程。先后制定《明光市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实施办法》《明光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等,明确决策目录、流程图等,规范决策流程。在政府网站开设意见征集专栏,征集意见。

突出审查重点。重点对是否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是否与法律法规及上级规范性文件相抵触,是否符合法定程序等进行严格审查。

严格决策程序。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研究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各决策事项未履行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组建专业队伍。建立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机制,组建由金融财税类等8个专家组56名专家组成的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规范政府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积极引入政府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

落实考核保障。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组织实施的合法性、规范化情况纳入单位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同时加强考评比重,考评结果与目标绩效考核相挂钩。(吴 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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