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明光市人民检察院,绿意盎然、花香满院,安静整洁的走廊、寓意深远的文化墙、干净明亮的办公室、忙碌有序的工作氛围、平和温暖的笑容话语,时刻展现文明之风。
近年来,明光市人民检察院以文明单位创建为契机,不断创新方法载体,着力抓好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能力素质建设,机关面貌焕然一新,呈现出转作风、强服务、提素质、树形象、优环境、创一流的良好风气,连续三届荣获省文明单位,正在向更高的目标迈进。
法治宣传
提升认识高度 筑牢文明思想之基
为把文明创建工作落到实处,明光市人民检察院把文明创建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不断强化文明创建职能机构建设,从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制度机制等方面形成了一套完整、系统的创建工作机制,为推进文明创建进行全方位保障。
工作中,牢固树立大局观念,把创建文明单位与干警队伍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院领导班子成员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始终以团结协作、作风民主、勤奋务实、廉洁自律、工作深入、群众信任为基础,在全院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分管领导综合协调、全体人员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促使创建工作按照既定目标有条不紊地进行。
同时,该院紧紧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市创城办的部署,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做到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三年有规划、年度有计划。将精神文明工作纳入全院的目标考核体系内,同检察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评比,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先后投入2万余元定期更新办公场所的宣传版面,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投资2万余元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点”。
此外,进一步拓展精神文明活动阵地。投资5万余元改造阅览室,更新图书资料,用书香涵养文明;定期整修院内的花草树木,美化办公环境。有力的资金保障,使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更具活力,在细微处体现文明。
凝聚志愿力量 激发文明实践活力
服务社会,热心公益,奉献爱心,是明光市人民检察院每个人的自觉要求。如今,文明已不仅体现在干警的精神风貌、工作业绩中,更体现在明光市人民检察院践行社会责任、热心公益事业、积极服务社会之中。
今年以来,明光市人民检察院以环境卫生整治、法制宣传、警示教育以及各个志愿服务项目为基础,推动志愿服务常态化开展,现已开展大小志愿服务活动共计40余次,志愿服务时长累计达1000多小时。并积极在检察内网、公益广告、电子显示屏、院“两微一端”平台宣传志愿服务成果,持续做好挖掘宣传志愿服务组织典型和志愿服务个人典型。
同时,明光市人民检察院以大力开展长效性、品牌化的志愿服务活动为突破口,深入挖掘本地群众需求,整合资源、统筹发力,孵化支持社会需求强烈、具有发展前景的新项目,逐步打造成具有社会影响力的精品志愿服务。结合“党员活动日”、“3·5”学雷锋纪念日、清明节、五四青年节、“七一”、重阳、国庆、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规划志愿服务内容、类型,组织编排年度活动计划,并落实到月、责任到人,有计划有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值得一提的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全院志愿者充分发扬奉献精神,坚守在疫情防控一线,到居民点开展防控排查600余户,每天配合社区开展联控督查,宣传防控知识、做好人员出入测温登记等工作。在防汛期间,明光检察院党员志愿者不畏艰险、冲锋在前,在行蓄洪区24小时不间断轮班参与,走村入户,帮助群众转移安置,并做好安抚疏导、化解矛盾纠纷、宣传解释等工作,展现了志愿者乐于奉献、勇于担当的精神。
强化诉讼监督,保障法治社会建设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怀爱民之心,尽卫民之责,办利民之事是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鱼水情谊。明光市人民检察院始终把基础工作、基础保障作为重中之重,通过强化检察业务建设来推动文明创建工作,为文明创建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明光检察院结合“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助力复工复产、涉民营经济案件“检察长集中办案月”等活动,深入开展诉讼监督。今年以来,办理了3起涉恶案件,提起公诉40余人,充分展现了该院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心和力度。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明光市人民检察院在工作中,将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列为重中之重。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认真落实未成年人案件特殊办理机制,依法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开展了“同舟共济、检护明天”检察开放日、法治进校园巡讲,为辖区中、小学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受众达4000余人次。今年以来,先后举行了7次公开听证会和1次不公开听证会,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创新实践。
转化文明成果 促进检察事业发展
明光市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把服务大局、服务发展、服务群众作为执法办案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将文明创建成果转化为检察事业发展的成效,使检察事业更具生命力。
今年以来,明光市人民检察院充分利用创建文明单位契机,把精神文明建设成果转化为推进队伍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和服务发展等工作的强大动力,使精神文明建设与检察事业发展相互融合、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该院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着力抓好干警的培养和教育。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强化全体党员干警思想认识;开展业务知识学习和培训,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先后培养出了全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业务能手、全市十佳公诉人、最佳辩手等一批先进典型。2019年获得安徽省卫生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文明,早就不仅仅是一句口号,文明单位更是一个单位的无形资产,是一个单位和谐和进步的标志。创建只有进行时,必须常抓不懈、常抓常新,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文明创建的内涵也需与时俱进,不断充实丰富。今后,明光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以创建人民满意的检察院为目标,乘风破浪,向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努力,开创明光检察事业的崭新局面。
举办“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
文明创建合影
法治课现场
召开2020年下半年“双提升”工作动员会
重温入党誓词
给留守儿童送温暖
开展“情系端午,关爱老人”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