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然资规告字[2020]17号
经来安县人民政府批准(来政秘[2020]90号文件),来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及宗地号
土地位置地块面积 土地
用途
容积率建筑密度 建筑
限高(米)
投资强
度要求
(万元/亩)
出让年限
(年)
起始价
(万元)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土地估
价报告
备案号
平方米亩 LAGY2020-67
341122800002GB00035
县经济开发区裕安西路以北、宁洛高速以西101018.20151.53工业≥0.6≥40%-≥150自交地之日起至2062年7月19日止11931193 3403820
BA0474
LAGY2020-68
341122800002GB00036
县经济开发区裕安西路以北、宁洛高速以西5032.407.55工业≥0.6≥40%-≥150自交地之日起至2062年7月19日止6060 3403820
BA0477
LAGY2020-69
341122800002GB00037
县经济开发区裕安西路以北、宁洛高速以西2189.003.28工业≥0.6≥40%-≥150自交地之日起至2062年7月19日止2626 3403820
BA0481
LAGY2020-70
341122800002GB00038
县经济开发区裕安西路以北、宁洛高速以西149.400.22工业≥0.6≥40%-≥150自交地之日起至2062年7月19日止22 3403820
BA0480
LAGY2020-71
341122800002GB00039
县经济开发区裕安西路以北、宁洛高速以西22505.2033.76工业≥0.6≥40%-≥150自交地之日起至2062年7月19日止266266 3403820
BA0475
LAGY2020-72
341122800002GB00040
县经济开发区裕安西路以北、宁洛高速以西45.100.07工业≥0.6≥40%-≥150自交地之日起至2062年7月19日止11 3403820
BA0482
LAGY2020-73
341122800002GB00041
县经济开发区裕安西路以北、宁洛高速以西24.70.04工业≥0.6≥40%-≥150自交地之日起至2062年7月19日止11 3403820
BA0476
LAGY2020-74
341122800002GB00042
县经济开发区裕安西路以北、宁洛高速以西13.10.02工业≥0.6≥40%-≥150自交地之日起至2062年7月19日止11 3403820
BA0479
LAGY2020-75
341122102003GB00046
汊河产业第二片区呇湖大道西侧、北城大道南侧68663.90103.00工业≥1.0≥40%36≥1505010301030 3403820
BA0450
LAGY2020-76
341122102005GB00020
水口镇北城大道北侧5208.607.81工业≥1.0≥40%-≥150506767 3403820
BA0473
LAGY2020-77
341122200004GB00020
三城镇远洋休闲用品东侧1532.202.30工业≥1.0≥40%≤24≥150501616 3403820
BA0468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本县内有拖欠土地出让金和违法用地正在查处及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者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联合竞买人须同时到指定报名地点共同签署竞买申请书、也可以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指定其中一人作为代表参与竞买。
三、本次11宗地块均为无保底价挂牌出让,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增价幅度均为每次1万元或其整数倍。
四、申请人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18日前,到来安县土地储备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并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并有效报价一次。
五、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8日16时整。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0年12月18日17时前开具《竞买资格确认(通知)书》,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和成交确认地点在来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安县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7楼)
七、挂牌时间为:
2020年12月13日8时至2020年12月22日9时整。
八、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交款、交地时间:
(一)地块成交后,竞得人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到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30日内必须缴纳出让价款50%首付款,余款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付清。
(二)竞得人在缴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到我局办理交地,我局在30日内将土地移交给竞得人。
(三)竞得人在取得工业项目审批、核准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后,方可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四)未缴清成交价款,不核发《不动产权证书》,也不按成交价款缴纳比例分割办证。
九、开工及竣工时间:
(一)竞得人必须在土地交付之日起12个月内开工建设,自动工之日起12个月内工程竣工。
(二)竞得人不能按期开工,应提前30日向我局提出延建申请,经同意延建的,其项目竣工时间相应顺延,但延建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十、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挂牌出让接受书面申请报名,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报名。
(二)本次挂牌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按地面现状一次性净地出让,有关税费由竞得人按规定另行交纳。
(三)行政办公及服务设施占地比例均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不大于生产用房建筑面积的30%,绿地率均不大于15%。
十一、本次挂牌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来安县土地储备中心
来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来安县新丰南路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13楼
联 系 人:蔡子豫 李磊
联系电话:0550-2350217 5681223
十三、交纳竞买保证金的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来安县土地储备中心
(一)开 户 行:安徽来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阳支行
账 号:2001 0046 3560 6660 0000 012
(二)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安县支行
账 号:1213 0001 0400 11372
(三)开 户 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来安县支行
账 号:2033 4112 2001 0000 0202 051
(四)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安支行
账 号:3400 1737 2080 5041 0040
(五)开 户 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来安支行
账 号:2410 4010 2100 0014 707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