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3日
第A02版:综合新闻

我市完善社会救助制度预防“人情保”

本报讯(郝腾飞 全媒体记者王晗笑)为有效维护城乡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人情保”“关系保”及优亲厚友等问题,我市健全完善社会救助领域近亲属备案制度。截至目前,全市累计落实近亲属低保备案1095人。

精准确定备案对象范围。出台《城乡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办法》,对城乡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干部近亲属有申请享受和正在享受低保的,实行备案管理,明确备案对象具体范围。

精密规范备案工作程序。严格主动申报、核查登记、备案归档“一个流程”,备案范围内相关工作人员有近亲属在其工作辖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由本人主动向所在乡镇(街道)如实申报,并填写备案登记表;县、乡两级结合城乡低保审核、审查、审批,对申请享受和正在享受低保的城乡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干部近亲属家庭逐一进行核查登记,并将救助对象享受低保的申请、审核、审批材料和备案材料进行单独登记、单独公示、单独归类存档备查。

精细备案救助对象管理。备案范围内相关工作人员在参与社会救助项目受理、调查核实、审核确认、动态管理等相关工作时,工作对象属于近亲属的,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回避申请;建立定期核查制度,定期对备案对象进行核查,重点突出其近亲属家庭是否符合低保条件,是否做到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等。今年1至10月份,全市累计核查备案对象573人次,新增近亲属低保备案23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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