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 宇
近年来,定远县委、县政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牢记应急管理工作“三个重要定位”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健全完善全县应急管理体系,全力推进应急治理能力现代化。
今年1-9月,全县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减少6起、同比下降67.7%,死亡人数减少8人、同比下降72.7%。未发生自然灾害伤亡事故。
凝聚共识 健全完善应急指挥体系
定远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专题研究应急指挥体系建设事项,率先将防灾减灾救灾、防汛抗旱、森林防火等职能划转整合到位,率先在全市将应急管理局党组改设为党委,率先出台应急管理局及所属事业单位“三定”规定,采取改革转隶、选调考试和组织调整等方式配备37名工作人员。
同时,及时调整完善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森林草原防灭火、防汛抗旱组织指挥协调机构和议事规则,建立了平台会商、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新机制,增强了应急管理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超前谋划 健全完善应急组织机构
针对机构改革后乡镇(园区)和部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存在分管领导不固定、责任科室不对应、人员配备不充足等问题。在乡镇(园区)机构改革没有到位前,县委、县政府超前谋划,多次召集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应急管理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专题研讨全县应急管理组织保障体系建设工作,率先在全县22个乡镇、3个园区设立了应急管理办公室,分类设定了岗位和人员,先期在现有在编在岗人员中配备到位,待乡镇(园区)机构改革时优先核定。
率先配备全县村(居)应急管理专干259名,制定出台《定远县村(居)应急管理专干绩效考核暂行办法》,实行工作绩效月考核制度并落实岗位补贴,打通了应急管理工作“最后一公里”。同时,明确要求16个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9个其他行业主管部门、29个安全生产支持保障单位和其他县直单位,设定1-2个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岗位,在现有在编在岗人员中核定。
落实责任 健全完善应急管理制度
突出安全风险防范和事故隐患整治这个关键核心,率先健全完善“企业委托专家服务+隐患清零”和“政府购买服务+执法检查”制度,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重点工贸、建筑施工等高风险企业每年自主开展两轮“委托专家服务+隐患清零”行动,县有关部门每年对高风险企业开展两轮“政府购买服务+执法检查”行动,弥补中小微企业主动抓安全意识不强、抓防范能力不足的短板,切实解决安全监管过程中“政府热企业冷”的问题。
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简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流程,“一张表”反映隐患排查治理全过程,狠抓隐患“五个一”治理措施落实,持续保持监管执法高压态势,今年以来约谈警示企业9家,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整顿企业8家,关闭企业1家,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案件30起、行政罚款164.4万元。
接下来,定远县将学习借鉴各地各单位的有效做法,充分发挥应急管理综合优势,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