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切实巩固好创城成果不反弹,“十一”长假以来,琅琊区城管执法局常抓不懈路面非机动车乱停放,累计依法拖移大小电瓶车和三轮等非机动车辆320辆,现场处罚50辆,行政罚款1200元。
针对创城结束和“十一”长假之后,我区一些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和校园周边,特别是一些大型超市和农贸市场附近非机动车辆乱停放现象严重的实际,该局一方面组织服务队员现场宣传劝导和协助摆放,积极、正面教育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市容管理条例主动让路于民;另一方面安排琅琊、清流、丰山和遵阳4个市中心城管中队及时协调专业拖车公司对重点路段与区域立行立改整治规范,依法对屡劝不听和无视管理的乱停放非机动车实施拖移与处罚,强制管控通行道路保持顺畅。同时,该局考评督察科还根据区纪委监委驻区司法局纪检监察组的相关工作要求,适时对城中区4个执法中队非机动车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动态随机抽查,及时监督执法人员公正执法、阳光办案,有效从源头预防和杜绝各类人情案和关系案的发生与办理。
(温仕兵 张德余 王 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