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12日
第A05版:来安新闻

多举措实施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

本报讯 如何不断提升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切实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来安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今年以来多措并举,实施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

按照省市文件要求,来安县司法局定期组织辖区内执业律师、法律援助志愿者以及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开展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案件质量评查活动。案件质量评查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并对照《滁州市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发放办案补贴,及时在管理系统中录入经费支出情况,实时跟进补贴发放情况。今年以来,共组织三批次案件质量评查,共计支出经费42万余元。

跟踪案件办理过程,做好旁听庭审工作。县法律援助中心遵循“重大案件必听,普通案件随机听”原则,对受理的重大典型案件,组织人员旁听庭审,认真听取承办人在庭审过程中发表的代理观点和意见,并就庭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归纳、分析、处理,形成旁听庭审的记录和台账。

建立案件回访制度和回访台账。县司法局在每年的7至9月间,组织人员通过电话或者上门回访的形式开展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受援人满意度调查,并在每年下半年,结合“双提升”走访,针对个别受援人(案件申诉,执行不到位)采取上门回访的,做好解释安抚工作,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满意度。

建立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今年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指定辩护的“梁某某故意杀人”案,县法律援助中心依法为案件被告人提供刑事辩护法律援助,同时受到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为案件被害人近亲属提供法律援助的联系函。由于被害人近亲属此时没有收到任何经济补偿,对案件办理十分不满,情绪非常激动,来安县法律援助中心在为被害人近亲属提供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法律援助的同时,组织律师和工作人员研讨如何保障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民事权益,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提升受援人对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的满意度。(杨康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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