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9月14日
第A05版:来安新闻

提高运用“第一种形态”精准度

本报讯 今年以来,来安县纪委监委通过前移审核关口、拓宽审理监督范围、过筛审核结果等方式靠前监督,进一步提高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问题线索精准度。

明确审核范围,确保操作规范。制定《关于对问题线索处置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意见进行监督审核的实施办法(试行)》,明确属于“第一种形态”的14种情况和运用情形,细化问题线索分析排查处置工作流程和文书格式,并对初核报告进行审核监督把关。

突出审核焦点,确保介入适度。针对初核报告中反映的主要问题和初核结果,重点判断核查内容与反映内容是否一致、处置逻辑是否通畅、定性是否准确等,对模糊点或瑕疵处进行沟通并提出完善建议。经集体会商后对初核报告提出审核意见,形成“一案一意见”。截至目前,审核把关初核案件89件,反馈意见89条。

过筛审核结果,确保量纪精准。定期召开问题线索了结会,逐一过筛初核了结报告和审核结果,形成一致意见后作出最终处理意见,如对核查结果和处置方式存在争议,由原承办科室进一步核查,再次过筛确保案件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无误。截至目前,共召开问题线索了结会5次,过筛问题线索79件。(江 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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