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国土告字[2020]1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明光市人民政府批准,明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以下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出让,出让宗地范围内原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现就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土地位置面积(㎡)规划用途出让年限规划指标要求 起始价
(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增价幅度
(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2020)40明光大道与城南大道交口西北角北侧地块36368.70(54.55亩)居住、商业40年、70年1.0-1.8≤22%≥35%5500.00 1100.00 50(2020)41明光大道与城南大道交口西北角南侧地块44745.90(67.12亩)居住、商业40年、70年1.0-1.8≤22%≥35%6700.00 1340.00 50(2020)29柳巷镇政府北,佳悦路东侧10324.56(15.49亩)工业50年≥1.0≥40%≤15%99.20 99.20 5
二、接受竞买报名时间
申请人应于2020年9月8日至2020年9月28日,到明光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领取本次公开出让宗地的文件资料,提交竞买申请。
三、竞买人资格、报名材料、出让方式、特别约定及移交宗地
详询明光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联系地址:明光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人防大楼6-16号);联系电话:8034718
联系人:张先生、常女士
明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