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国土告字[2020]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明光市人民政府批准,明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以下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出让,出让宗地范围内原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现就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 地
面 积
规划
出让
规划指标要求 起始价
竞 买
保证金
增价
幅度
容积率 建筑
绿地率(2020)36涧溪镇凹土产业园内,恒鼎凹土有限公司东侧 47012.73
(70.52亩)
工业50年≥1.0≥40%≤15%451.40 451.40 5(2020)37石坝镇返乡创业园工业路与S309省道交叉口西南角 908.50
(1.36亩)
工业50年≥1.0≥40%≤15%8.71 8.71 5(2020)38张八岭镇返乡创业园104国道西侧 17010.07
(25.51亩)
工业50年≥1.0≥40%≤15%163.30 163.30 5(2020)39张八岭镇返乡创业园104国道与普贤路交叉口西南角 16380.04
(24.57亩)
工业50年≥1.0≥40%≤15%157.25 157.25 5
二、接受竞买报名时间
申请人应于2020年8月31日至2020年9月21日,到明光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领取本次公开出让宗地的文件资料,提交竞买申请。
三、竞买人资格、报名材料、出让方式、特别约定及移交宗地
详询明光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联系地址:明光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人防大楼6-16号)联系电话:8034718 联系人:张先生、常女士
明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