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8月26日
第A07版:全椒新闻

生态环境保护实行“红黄黑榜”考评管理

本报讯 为强化作风保障,激发党员干部内生动力,高速高效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全椒县对承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单位和部门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行“红黄黑榜”考评管理。

考评对象。县委、县政府年度安排部署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承办单位,县委常委月度例会部署的重点环境保护工作任务承办单位,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件办理责任单位,县环委办安排部署及交办的重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责任单位,以及承担各项上述工作的相关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

评定办法。由县效能办组织,对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推进实行月度“红黄黑”定榜考评,超前高质量完成既定月度目标任务的上红榜;因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推进不到位等未能按时按质完成月目标任务的上黄榜;因作风不实、工作懈怠,严重耽误重点工作推进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上黑榜,同一事项年内三次上黄榜的,直接转为黑榜。

考评运用。县效能办在县委常委扩大会上对重点工作“红黄黑榜”月度考评情况进行实名通报,并与年终绩效考核挂钩。对责任单位被全县通报批评的,县纪委监委对具体责任人诫勉谈话,承办单位和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县委县政府作出书面检查。评为黑榜事项的,该项工作在年度考核中直接纳入不合格等次管理。

动态管理。对月度“红黄黑榜”考评结果落实动态管理,依据后期工作进退位情况、工作成效,及时调整兑现相关奖惩措施。在“黄榜”事项公布后,对已整改到位的“黄榜”事项,经核查认定后,可以发布“进步榜”形式予以肯定;如工作积极整改,并且奋起直追达到“红榜”标准,受到各级认可的,可以推荐为“红榜”名单。 (杨仁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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