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进一步密切人大代表与群众联系,改进和创新人大代表工作,8月10日,南谯区人大常委会首次在区政务服务中心开设人大代表接待窗口。
据了解,南谯区人大常委会确定每月10号、25号为人大代表窗口接待日。值班代表通过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建议,积极收集有效资料后,将依法行使代表权利,通过人大代表建议的形式,推动“一府一委两院”及相关部门改进工作,为建设现代化新南谯贡献代表智慧和力量。
为了做细做实人大代表窗口接待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区人大常委会还研究印发了《关于在南谯区行政服务中心设立接待窗口开展人大代表接待群众工作的实施方案》,确立了代表值班、履职记录、经费保障等制度,确保接待岗有序运行;同时围绕代表职责制定人大代表接待群众意见处理方式,推动“窗口”发挥实效。
(况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