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8月20日
第A04版:民生工程

我市精准施策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本报讯 今年以来,我市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和防汛抗洪带来的不利影响,统筹运用各种社会救助手段,出实招、下实功、求实效,编密织牢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网,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打赢防疫防汛两场战役。

扩覆面,应保尽保。改进低保对象认定办法,将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农村低保标准且财产状况符合规定的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返贫户和新增贫困户,全部按规定程序纳入农村低保;对低收入家庭中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对家庭成员因残疾、患重病等增加的刚性支出、必要的就业成本等,按规定适当扣减。完善特困人员认定条件,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覆盖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延长至18周岁。截至7月底,全市新增城乡低保对象8627人、特困供养保障对象873人。

提标准,应发尽发。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去年同期的每人每月585元提高到628元,城市、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分别由去年同期的每人每月不低于1200元、850元提高到1250元、900元。今年1至7月份,全市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4.71亿元、特困供养金1.12亿元,累计向困难群众发放临时价格补贴6847万元。

放权限,应救尽救。发挥临时救助“兜底中的兜底”作用,对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和新申请社会救助一时无法审批的困难群众,及时以临时救助形式展开“先行救助”。今年以来,全市累计临时救助各类困难群众5915人次,发放救助金764万元。

优服务,应护尽护。在全市114个乡镇(街道)设立统一的社会救助申请受理窗口,安排专人负责业务办理和申请协助。加快推进“互联网+民政”深度融合,优化简化程序,实现全市低保无纸化审核审批,审批时限由55个工作日缩减到30个工作日以内。定期走访孤寡老人、社会散居孤儿和其他重病重残等特殊困难人员,为行动不便的社会救助对象家庭配送生活物资,对失能、半失能特困老人安排专人照料看护。汛情期间,累计转移安置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对象2535人。 (郝腾飞)

2020-08-20 2 2 滁州日报 content_18317.html 1 3 我市精准施策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