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全椒县严格按照“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的原则,一手抓剩余贫困人口减贫,一手抓已脱贫人口巩固提升,针对农村特殊困难群体,建立困难群众救助制度,充分发挥社会救助保障制度优势,防止脱贫人口返贫,防止非贫低收入家庭致贫,全面巩固脱贫成效。
明确救助范围标准。将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等全部纳入保障范围。根据实际情况,对住院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政策进行调整。将救助对象住院医疗救助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救助救助封顶线提高1万元;救助对象因重特大疾病产生的医疗费用扣除起付线5000元后,按四级累进制分段计算进行二次医疗救助补偿,最高可享受10万元救助。同时,加大救助政策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广播、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对救助政策进行宣传,确保政策家喻户晓。该机制建立以来,共救助207人次,救助金额168.8万元。
规范申请审批程序。实行由“个人申请、镇村初核、县级部门联合复核、县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制度,确保救助资金管理使用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同时,建立救助政策落实监管机制,镇村对救助资金使用进行公示公告,设立举报电话、信箱接受群众监督。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审计局等部门开展救助政策落实专项审计检查,确保救助资金安全。
源头治理防范风险。把防止返贫和继续攻坚放在同等重要位置,建立健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防范自然灾害、防范市场波动、防范带动断链、防范失业“五防”机制,坚持防范为先,做到防治结合,深入分析风险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坚持标本兼治,强化源头治理,从“根子”上消除风险滋生蔓延的各类因素。 (谢 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