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小帆同志:
因你长期旷工,我单位以电话、邮寄等方式均无法与你取得联系。请你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回单位办理相关手续,逾期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予以处理。
特此公告。
滁州市公路管理局
2020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