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7月22日
第A06版:天长新闻

首次开展涉罪未成年人异地帮教工作

本报讯 近日,天长市检察院与如皋市检察院共同签订了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异地帮教协议,这是天长市检察院首例附条件不起诉异地考察帮教案例。

经如皋市检察院审查,2019年11月,家住天长市的小明(化名)(案发时16周岁)前往如皋打工,却因琐事将二人打伤,法医鉴定,对方一人为轻伤,另一人为轻微伤,小明涉嫌故意伤害罪。案发后,小明主动认罪认罚,对被害人进行了赔偿,并取得谅解。如皋市检察院考虑到小明系未成年人,有认罪认罚从宽、赔偿谅解等情节,决定对其附条件不起诉,启动为期一年的帮教考察。考虑到小明已经回到天长市居住生活,如皋市检察院主动联系天长市检察院,就小明的帮教问题,两家检察院共同协商,制定帮教考察方案,并签订异地帮教考察协议书。根据协议规定,由天长市检察院落实考察帮教方案,在帮教期间,两院指派专人加强沟通联系,及时反馈帮教考察信息,并结合帮教进度,适时调整帮教方案措施。最后,由天长市检察院形成帮教考察报告,作为如皋市检察院对该案最终处理的重要参考。

下一步天长市检察院将继续探索异地帮教新途径、新方法,切实增强异地帮教效果,同时加强与其他检察院沟通联系,学习相关经验做法,做优天长市检察院未检工作。 (徐辅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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