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7月21日
第A03版:副刊

家 议

房子与爱情

□刘英团

房子是我们中国人唯一能够用来填充归属感的东西,那怕再破再简陋也是一个家,常回家看看是我们挂在嘴边的一句口头禅。

在很多时候,轰轰烈烈谈了很多年恋爱,最终决定是否要结婚,还是不免落俗的归结到房子。结婚,可能是因为有了房子;不结婚,大概率是因为还没有自己的只砖片瓦,更别奢望洋楼别墅了。

我想,肯定有高雅之士不认可这俗套而荒诞的结论。我建议,回家问问父母长辈或者做个小调查,看看大多数人当初求婚时的豪言壮语是否是:“单位要分房子了,要写两个人的名字,咱们去领个结婚证吧!”这其中又有多少人为了一套房子而出卖了自己的爱情和肉体。

恋爱归恋爱,结婚归结婚,现实就是这么残酷。有房者无不牛气哄哄地:“我有房,嫁给我,你就会拥有一个完整的家。”没有房子,却信誓旦旦地拍着胸脯说:“你嫁给我吧,我向你保证,我会为你营造一个温馨的家,为你买一套很大很大的房子,养一群聪明的孩子。”正如有网友所言,“你忍心吗?”有房的婚姻未必是幸福的,没房的婚姻却一定是落魄的。真爱一个人,你忍心让她跟着你“地当床、天作被”?

爱情很美好,现实很骨感。有人说,爱情不值几枚铜板了,所以“宁愿坐在宝马车里哭泣”。我认为,这是人性,更是现实。爱情是我们精神层面的一种收获,但是这份收获并不能代替我们身体机能所需的能量,即便我们拥有最幸福美满的爱情,但依然需要喝水吃饭,我们依然需要基本物质作为保障。不论是赡养双方的长辈,还是养育自己的后代,一切都离不开物质基础。

有人说:“中国的高房价毁灭了年轻人爱情,也毁灭了年轻人想象力。”此言谬矣。我认为,房子是用来住的,不仅仅是用来滋养爱情的,更是稳定夫妻感情和婚姻稳定的压舱石。由于《民法典》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这即意味着,除非双方签订个书面合同约定婚前财产共同所有,否则就是拿肉体和青春在他人那儿暂时栖身,红本变绿本立马扫地出门。而过高的房价,确实难住了万千靠薪水生活的红男绿女们。好在爹妈都是亲的,就连我们村儿的人,都在城里抢婚房。有不少人骂房价高,骂宏观调控疲软。我也跟着骂,骂得比谁都凶。若非这涨涨不休的房价,我能瘦得像巩汉林?但是,我们更得感谢这高昂的房价,若不是这涨涨不休的房价使很多人的婚姻找到了一个绝妙的平衡,大概有很多家庭早就破碎了。

“成也萧何,败也萧何。”社会进步到今天,文明人的婚姻维系不是感情深浅而是房产,真可谓婚姻存也房子,离也房子,拖着不离还是为了房子。当然,更多的时候,房子不仅让操劳一生、早已双鬓染霜的父母找到了表达爱意的机会,也让女孩有了八抬大轿迎进门的荣耀感。而婚后共同偿还房贷则是男女平等的最好诠释,月供后剩余的只够“吃糠咽菜”的薪水不仅让俊男靓女们为一套笔挺的名牌西服或者一套进口的高档化妆品是否购买而好好地合计上一阵子,荷包里那只够买一两白烧和几粒茴香豆的铜板让吃惯了肯德基、麦当劳的俊男靓女们落荒而逃,学会了理财,连瓶高档化妆品的都没有能力给夫人购买的男人自然也就没有了“你给我滚”的那种嚣张气焰,而女人们也可以抓住这个机会羞辱一番这个“窝囊”的男人,逮住机会大义凛然的双手叉腰、横眉冷对着光着膀子、搓着臭脚的男人大吼:“过来,这地你也该拖一拖了!”

做人得实诚,房子给我们带来了说话的权利,发泄自己感受的权利和做人的尊严,我们必须承认这一点。如果真的是两个人决定好好地过一辈子,那就一定会或者应当努力去买一个共同拥有的房子来为对方负起相当的责任,至于房子大小都不重要,只要有那份忠贞不渝的责任感就足够了。与此相反,如果两个人都有结婚计划却并没有买房计划,那么,即使不是各怀鬼胎,也是暂时不能安分的一对,或者说两个人都是从精神病院里逃出来的苦命鸳鸯。

是的,我们都不是圣人先贤,我们只是一个个凡夫俗子,俗世万物中的一粒粟子。所以,当婚姻落实到实处,真相就只能有一个,那就是房子,一套赖以避风遮雨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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