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明光市纪委对扶贫领域信访了结件联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集中反馈,部分证据材料未注明出处、审查组在谈话笔录中未签字、缺少相关凭证……
为深入推进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2019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该市纪委印发了《明光市纪委监委重点领域信访了结件“三级”联审工作机制(试行)》,明确对扶贫领域、扫黑除恶等重点领域信访举报处置结果为了结的信访件进行“三级”联审,确保重点领域信访件问题查清、证据扎实、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截至目前,该市纪委信访室会同审理室对8件扶贫领域信访了结件进了联合会审,共发现各类问题33个,全部反馈到调查组进行整改。
核查组初审。核查组在收到重点领域转交办的信访举报后,原则上应在1个月内完成初步核实工作。完成初步核实5个工作日内,由承办的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市直纪检组长、委机关室主任牵头召集,信访件核查组成员参加,对拟了结的重点领域信访件进行初审。
协作区复审。信访件处置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协作区主任召集,联系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室、信访件承办人参加,对拟了结的重点领域信访件进行复审。市直纪检组、委机关各室承办的重点领域信访件,初审后直接进入联审程序。
委机关联审。每月10日由委机关分管或主管信访的副书记、常委召集,信访室、案件审理室、联系纪检监察工作室、纪检监察室参加,对各单位呈报的拟了结重点领域信访件,从实体和程序等方面进行联审,符合结案标准的予以了结,不符合结案标准的,退回承办单位补查。
(明星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