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 琼)为给广大考生营造宁静和谐的备考和考试环境,我市开展中高考降噪行动,自7月1日起至17日,在城区范围内实施环境噪音管理限制性规定,进一步加大对噪音敏感区的巡查、处罚力度。
据了解,中高考期间,禁止在午间(中午12时至14时)和夜间(22时至次日凌晨6时)从事建筑施工作业、室内装修和其他产生噪音的生产、经营活动,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禁止各类文化娱乐、餐饮等公共服务场所噪音超标排放,禁止在城区范围内占道搭台演出。严格控制在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产生环境噪音污染的活动;严禁在夜间从事露天卡拉OK和广场舞等娱乐活动。
在高考考试期间(7月7日至8日)和中考考试期间(7月14日至17日),各考点周边500米范围内禁止建筑施工作业、室内装修,以及其他产生噪音污染影响考试的行为;各类车辆必须服从交通管制,禁鸣喇叭,减轻噪声污染。
相关部门提醒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滁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和社会公德,规范经营活动和行为,防止产生噪音干扰邻里考生学习、考试和休息。一旦发现“大嗓门”,市民可拨打12345电话进行监督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