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6月15日
第A04版:专题·公益

滁州市企业行政处罚 失信信息信用修复专项行动情况简介

我市从5月18日开始,启动全市信用信息修复专项行动,计划在6月底前,将全市符合条件的被处罚企业信用信息全部修复完成。

一、修复对象

在信用门户网站(“信用中国”网站和“信用安徽”网站)有行政处罚失信信息公示,行政处罚机关所在地在滁州市内的企业。。

二、修复条件

企业行政处罚已履行、失信行为已整改,且行政处罚失信信息在信用门户网站已满最短公示期。

三、修复类别

1.“信用中国”网站公示信息。分为超过最长公示期的处罚、已满最短公示期但未满最长公示期的一般处罚、已满最短公示期但未满最长公示期的严重处罚、其他等4类。

2.“信用安徽”网站公示信息。分为已满最短公示期但未满最长公示期的一般处罚、已满最短公示期但未满最长公示期的严重处罚、其他等3类。

四、具体操作

1. 关于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的信用修复。企业在“信用中国”网站行政处罚信用修复专栏查看流程指引,或者在“信用滁州”网站首页查看信用修复指引流程图。

2.关于在“信用安徽”网站公示的信息修复,对已满最短公示期但未满最长公示期的一般处罚信息。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受理已履行行政处罚的企业信用修复申请,报市信用办审核处理。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负责提供企业已履行行政处罚的证明,本单位确实无法提供证明的,可请企业提供;对已满最短公示期但未满最长公示期的严重处罚信息,企业向“信用安徽”网站在线提交经行政处罚机关确认的信用修复申请表(“信用修复”栏目网址:http://credit.ah.gov.cn/creditRepair.htm),经省信用办审核同意后,3个工作日内由市信用办完成信用修复并将修复结果推送至省信用平台。

滁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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