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胡文峰
众所周知,吸烟有害健康。在公共场所吸烟,不仅危害吸烟者的身体健康,更让身边吸“二手烟”的市民无辜“中枪”。我市将“公共场所不吸烟、不乱扔烟头”收入《滁州文明16条2.0版》,以期唤起大众参与,规范这一不文明行为。近日,记者街头走访发现,滁城公共场所抽烟的人少了,城区路段的烟头也少了很多。
“这路段烟头少了很多,一天也见不了几个。”5月27日上午,在滁城育新路值守的环卫工李先生告诉记者,随着我市创城的深入推进,市民的文化素养得到了很大提高,他经常遇到抽烟的人,烟熄灭了之后将烟头放进他的垃圾斗里。记者走访滁城白云商厦、商之都、乐彩城等地,在室内没有发现吸烟者。
随着创城深入推进,大部分市民文明素质不断提升,公共场所吸烟行为得到了较好的管控,但“烟头不落地”的好习惯还有待进一步加强。5月26日,在滁城三里亭路,环卫工王女士的垃圾斗中,有十几个烟头。“个别人随手扔烟头的陋习仍然存在,几十米的路段就捡了这么多。”王女士说,个别市民烟头不落地的习惯还没养成。
今年2月1日实施的《滁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明确规定,“在室内公共场所和其他有禁烟标志的场所吸烟”是重点治理的不文明行为,在室内公共场所和其他有禁烟标志的场所吸烟的,由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文明解读】吸烟有多种危害,香烟燃烧时会释放多种有毒化学物质,容易引起肺部疾病、心血管疾病。二手烟也对人们的身心健康有着不小的影响。公共场所是一个城市文明的窗口,人们在公共场所的行为,也是一个城市文明程度高低与否的直观体现。在公共场所做到不吸烟,既是对自己的尊重,也是对他人的尊重,更是对文明之举的有效践行。不在公共场所吸烟、减少二手烟给别人的危害,不乱扔烟头……这些都是社会文明、城市文明的标志,小烟头关乎大形象,小举动体现大文明。掐灭手中的香烟,为自己和他人,营造一个健康、文明的生活环境。
滁州文明16条2.0版解读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