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国土告字[2020]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明光市人民政府批准,明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以下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出让,出让宗地范围内原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现就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 地
位 置
面 积
(㎡)
规划
用途
出让年限规划指标要求 起始价
(万元)
竞 买
保证金
(万元)
增价
幅度
(万元)
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2020)19涧溪路与凤山路交口东南角 27367.33
(41.05亩)
居住、商业70年、40年1.0-1.4≤25%≥35%4000.00800.0050.00(2020)20岐阳大道与女山大道交口西南角 64708.44
(97.06亩)
居住、商业70年、40年1.0-1.6≤25%≥35%9500.001900.0050.00(2020)21明来路东侧、自来桥镇垃圾中转站南侧 2065.01
(3.10亩)
加油加气站40年≤0.5≤40%≥20%160.00160.005.00
二、接受竞买报名时间
申请人应于2020年6月2日至2020年6月22日,到明光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领取本次公开出让宗地的文件资料,提交竞买申请。
三、竞买人资格、报名材料、出让方式、特别约定及移交宗地
详询明光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联系地址:明光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人防大楼6-16号)联系电话:8034718 联系人:张先生、常女士
明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