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下列客户:
感谢您定购我公司开发的凯迪·塞纳河畔项目及凯迪·铂悦府项目商品房!根据贵我双方签订的《房屋定金合同》的约定,您应该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或购房承诺书约定的时间内至您所定购楼盘的展示中心支付首付款并签署《商品房预售合同》,但您一直未来办理。
现我公司再次通知您:请您务必于2020年6月8日17:00前至您所定购楼盘的展示中心支付首付款并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原定房源不予保留,购房定金全部没收。
凯迪·铂悦府:
王梦影34110319******126X(22#-1-401)
杨爱杰34112520******8297(28#-1-601)
凯迪·塞纳河畔:
季璇34110319******130X(57#-2002)
林凯 34112219******101X(66#-2602)
金国翠34112219******1020(50#-2103)
林献昌34118219******5416(58#-3003)
凯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