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项目征求意见稿公示信息如下:
1.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
链接:
http://www.dingyuan.gov.cn/public/161054657/1109365486.html
纸质查阅地址:
联系方式:吴工 0551-65612756 2648637121@qq.com
合肥市蒙城北路与义井路交口东南角
联系方式:郑涛 13637003977
邮箱:23477154@qq.com
2.现征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可能受影响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或其他相关公众环保意见,鼓励范围之外人员参与。
3.公众可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通过传真、书信、邮件等方式提交联系人。
意见表下载链接:http://www.dingyuan.gov.cn/public/161054657/1109365486.html
4.提出意见起止时间:即日起10个工作日
定远县交通局
2020年5月29日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
申满意先生(身份证号341126198301284137):
我们遗憾地通知你,奧的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过慎重考虑,现决定于2020年5月31日(以下简称“解除日”)与你解除劳动关系。
自2020年5月6日至今,您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一直未到岗上班;公司于2020年5月9日出具的《限期复工通知书》已通过多方途径向你传达,但你逾期仍未到岗上班。你的行为已经构成旷工,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我们现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以及公司《中奥集团政策与程序员工纪律处分规定》第2.3条、2.3.1 条等相关条款的规定,决定自2020年5月31日解除与你的劳动合同关系。同时,对于你的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害,我们保留向你追偿全部损失的一切权利。
你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将支付至解除日。我们将依法向你出具《劳动合同解除证明》,并且将为你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你应依据公司相关政策和公司的要求,办理离职交接手续。根据《劳动合同法》,你将无权取得任何经济补偿金。
此致
奥的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
2020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