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解决不动产登记中的历史遗留问题。经初步审定,拟对来安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来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予以确权公告。
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0年6月1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来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
公告单位:来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