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然资规告字[2020]9号
经来安县人民政府批准(来政秘[2020]6号、33号、46号文件),来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0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及宗地号
土地位置地块面积 土地
用途
容积率建筑密度 建筑
限高(米)
投资强
度要求
(万元/亩)
出让
年限
(年)
起始价
(万元)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土地估
价报告
备案号
平方米亩 LASZ2020-14
341122900004GB00023
汊河新区黄文路南侧、向荣路西侧隆兴路东侧、锦绣路北侧48737.1073.11住宅 ≤
2.0
≤30%80-70292449000 3403819
BA0654
LAGY2020-45
341122500005GB00008
县经济开发区北外环南侧、顿丘路东侧91282.00136.92工业≥0.6≥30%-≥1505010591059 3403820
BA0198
LAGY2020-46
341122800002GB00034
县经济开发区黎明路以北、金祥物流以西26662.3040.00工业≥1.2≥40%≤36≥15050363363 3403820
BA0196
LAGY2020-47
34112250020GB00013
312省道与东环路交叉口东侧47357.4071.04工业≥1.0≥40%-≥15050550550 3403820
BA0201
LAGY2020-48
341122800003GB00147
县经济开发区中央大道以北、环卫基地以西57039.0085.56工业≥1.2≥40%≤36≥15050833833 3403820
BA0197
LAGY2020-49
341122700001GB00257
汊河经济开发区朝阳路以东、中心沟以南22484.6033.73工业≥1.2≥40%≤24≥15050295295 3403820
BA0200
LAGY2020-50
341122101007GB00006
半塔镇白云村盱宁路西侧9535.3014.30工业≥1.0≥40%≤24≥150509393 3403820
BA0185
LAGY2020-51
341122101024GB00002
半塔镇松郢村1299.301.95工业≥1.0≥40%≤24≥150501313 3403820
BA0187
LAGY2020-52
341122104003GB00004
大英镇五岔村小郢组4363.006.54工业≥1.0≥40%-≥150504343 3403820
BA0155
LAGY2020-53
341122105004GB00002
雷官镇烟独路东侧万鼎道具公司南侧12625.2018.94工业≥1.0≥40%-≥15050123123 3403820
BA0124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本县内有拖欠土地出让金和违法用地正在查处及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者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联合竞买人须同时到指定报名地点共同签署竞买申请书、也可以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指定其中一人作为代表参与竞买。
三、本次10宗地块均为无保底价挂牌出让。编号LASZ2020-14号地块增价幅度为每次100万元或其整数倍。编号LAGY2020-45至LAGY2020-53号地块增价幅度均为每次1万元或其整数倍;
四、申请人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6月24日前,到来安县土地储备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并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并有效报价一次。
五、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24日16时整。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0年6月24日17时前开具《竞买资格确认(通知)书》,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和成交确认地点在来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来安县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7楼)
七、挂牌时间为:
2020年6月19日8时至2020年6月28日9时整。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挂牌出让接受书面申请报名,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报名。
(二)本次挂牌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按地面现状一次性净地出让,有关税费由竞得人按规定另行交纳。
(三)工业用地行政办公及服务设施占地比例均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不大于生产用房建筑面积的30%,绿地率均不大于15%。编号LASZ2020-14号地块的绿地率不小于30%。
(四)地块成交后,编号LAGY2020-45号至LAGY2020-53号地块的竞得人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需在3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竞得人在约定时间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出让人将土地使用权移交给竞得人。
(五)地块成交后,编号LASZ2020-14号地块的竞得人需在10个工作日内到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纳出让价款50%首付款,余款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付清。
(六)编号LASZ2020-14号地块的竞得人必须在土地交付之日起12个月内开工建设,自动工之日起36个月内工程竣工。编号LAGY2020-45号地块的竞得人必须在土地交付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建设,自动工之日起24个月内工程竣工。编号LAGY2020-46号至LAGY2020-52号地块的竞得人必须在土地交付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建设,自动工之日起12个月内工程竣工。
九、本次挂牌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十、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来安县土地储备中心
来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来安县新丰南路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13楼
联 系 人:蔡子豫 李磊
联系电话:0550-2350217 5681223
十一、交纳竞买保证金的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来安县土地储备中心
(一)开 户 行:安徽来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阳支行
账 号:2001 0046 3560 6660 0000 012
(二)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安县支行
账 号:1213 0001 0400 11372
(三)开 户 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来安县支行
账 号:2033 4112 2001 0000 0202 051
(四)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安支行
账 号:3400 1737 2080 5041 0040
(五)开 户 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来安支行
账 号:2410 4010 2100 0014 707
2020年5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