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5月19日
第A05版:定远新闻

立志而贤 践行使命

——记定远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助理王洁

刘 洁

一双爱笑的眼睛,两道弯弯眉,配上利落的短发,散发着青春活力。工作中目光坚定,生活上积极向上,她就是定远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助理王洁。

2014年10月,王洁考入定远县人民检察院工作。因其出色的工作表现,连续多年获得单位“先进工作者”“定远县优秀青年志愿者”“滁州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卫士”“安徽省优秀共青团员”等荣誉称号。其所在部门相继被共青团安徽省委、共青团滁州市委授予“安徽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滁州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等多项荣誉称号。从检六年来,在工作上尽职尽责,把最好的青春奉献给了检察事业。

秉持着忠诚于党的坚定信念,作为一名共青团员,她始终牢记党的宗旨,认真学习《团的章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履行团员的义务,遵守团的纪律,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积极参与单位组织的各项团员活动,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尽到一个团员应尽的职责。在工作上,恪守检察官助理的职业道德,认真办理每一起案件,用心为群众解决难题。在生活上,礼貌待人,热心帮助身边每一个人。用实际行动,诠释对党的忠诚!

作为司法人员,王洁为自己青年检察干警的职业感到自豪,同时也怀揣一份沉甸甸的责任。从业六年来,她共参与办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200余件,无一件冤假错案。在工作中,她始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把案件关、证据关,兼顾法理和情理,让群众感到司法的公平正义。此外,她还参与“扫黑除恶”“扫黄打非”“两个专项”“双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中心工作。

在司法实践中把法律的无情与人性的有情有机结合,办一个案子,化解一个矛盾。王洁曾经办过一起交通肇事案件,肇事人因一早开车送母亲去医院做透析,之后赶去上班,路上不慎撞到骑电动三轮车的被害人,后被害人经抢救无效死亡。被害人家属十分悲恸,开始并不愿意调解。王洁了解到肇事人家中很是困难,爸爸前不久因病去世,几乎花光了家中的积蓄,妈妈又患了尿毒症,每周都要做透析,加上眼睛也不好,在家里无人照顾。了解清情况,她多次联系双方进行沟通,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促成了调解。

在工作之余,王洁积极响应定远团县委号召,主动参与本单位及团县委组织的多项志愿活动。她去池河镇敬老院看望孤寡老人,在寒冷的冬天给老人们送去温暖的棉衣;参与该县公共自行车投放仪式和共青团定远县委组织的“建设青年林,青春在行动”义务植树活动;参与交通文明劝导志愿服务,冒着寒风顶着烈日协助交警对违章车辆、人员进行劝导,维持交通秩序;参与文明创建和秸秆禁烧志愿服务,对包保路段上的“城市牛皮癣”进行清理,搞好卫生树新风,助推文明进万家;积极参加无偿献血活动;深入农户进行秸秆禁烧宣传等等,用实际行动展现了当代青年人的良好精神风貌和优秀品质。

在新冠疫情期间,王洁积极响应号召,主动投入到疫情防控志愿服务中。自2月6日以来,多次深入社区,向来往居民细致宣传了如何做好防疫工作,安抚群众勿焦躁勿恐慌,并对社区的疫情防控状况进行抽查核实;摸排社区的外来人员核查是否落到实处;检查社区保安对进出人员的登记、测温、包裹收发是否符合规范;确认垃圾箱房、楼道门洞等是否清洁到位、宣传到位,并对社区宣传不到位、进出人员核实不仔细等情况提出相应的意见。

“立志而圣则圣矣,立志而贤则贤矣。”青年人有梦想、有担当,国家才有前途和希望。王洁用实际行动和出色成绩对这一句话做出了最好的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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