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5月18日
第A06版:法治滁州

凤阳压实“谁执法谁普法”主体责任

本报讯 “七五”普法以来,凤阳县在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过程中,着力“三坚持”,推动全县普法主体责任部门和单位切实有效履行普法责任。

坚持“月提示”。每月下旬对照28个普法主体责任部门和单位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分别发出下月份普法重点工作提示函,各部门、单位将在接函后10日内以电子版形式回复具体实施方案。

坚持“季通报”。每季度末对全县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情况进行通报,根据督查、社会满意度调查综合研判结果,排出名次、公布榜单,实行动态调整,并作为普法依法治理绩效考核的重要参数依据。

坚持“年述职”。召开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听取和审议重点普法主体责任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所作的本年度“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述职报告,边述、边议、边评,各部门和单位逐个“过关”。(张树虎 郭 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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