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国土告字[2020]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明光市人民政府批准,明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以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出让,出让宗地范围内原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现就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编号 土 地
位 置
面 积
(㎡)
规划
用途
出让年限规划指标要求 起始价
(万元)
竞 买
保证金
(万元)
增价
幅度
(万元)
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2020)12明光市化工集中区纬七路与经三路交叉口东南角26486.76 (39.73亩)工业用地50年≥0.6≥40%≤15%254.3254.35(2020)13明光市化工集中区三棵树路以西、经三路以东、纬六路以北 9560.11
(14.34亩)
工业用地50年≥0.6≥40%≤15%91.891.85(2020)14明西街道104国道西侧,明峰驾校南侧 104432.6
(156.65亩)
工业用地50年≥1.0≥40%≤15%1002.61002.65
二、接受竞买报名时间
申请人应于2020年4月22日至2020年5月12日,到明光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领取本次公开出让宗地的文件资料,并提交竞买申请。
详 询:明光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电 话:8034718
地 址:明光市人防大楼6-16号 联系人:张先生、常女士
安徽省明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