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有效推进《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贯彻落实,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连日来,滁州经开区建设局联合市人社局劳动监察支队走进园区在建工地,指导各在建工地知悉并落实《条例》制度。活动共走访20个在建工地,发放宣传册400余份,召开解读座谈会4次。
据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将于2020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经开区充分利用返工返产后的黄金四月,采取面对面宣传,点对点讲解的方式为在建工地农民工送去政策普惠。“只有让农民工劳有所得才能真正实现以人为本的可持续发展。”市人社局劳动监察综合执法支队负责人指出。
“我们辛辛苦苦干活,就想能及时拿到钱,干了这么多年,遇到过各种理由不给钱的情况,找这个工头推那个老板,这些问题《条例》能解决吗?”面对有些工人的疑问,经开区质安站负责人认真解答,新实施的《支付条例》坚持市场主体负责、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全面协调共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最大程度维护和保障农民工切身权益。
活动中,在多金名门学府、石庙安置小区项目现场,工作人员仔细查看劳动合同、人员登记名册、工资支付等台账资料。20家施工单位均能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人脸考勤实名制系统,其中,5家预启用“滁州市农民工权益保障监管系统”。
(马岭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