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为退役军人接续补缴医疗保险
本报讯 “还是共产党的政策好啊,为我补缴了36个月的医疗保险费近万元,保障了我的退休医疗待遇,感谢党、感谢政府给了我们退役军人这么好的医疗保障政策。”近日,在凤阳县医保局医保中心服务窗口办理好补缴医疗保险费手续的王师傅发自内心说出心里话。他也成为该县退役军人接续补缴医疗保险费的第一人。
为保障军人退役后能继续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保险待遇,维护军人权益。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工作举措》的通知,基本医疗保险在退役士兵提出申请后,当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予以补缴。凤阳县医保局认真做好退役军人医疗保险接续补缴工作,组建专班,安排专人,认真开展退役军人医疗保险缴费情况核查认定及补缴核定,对数据逐个核查,确保补缴数据准确无误,积极主动联系退役军人事务局、人社局征缴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做好退役军人补缴医保费工作,切实保障退役军人医疗待遇。 (庄 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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