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以来,大柳镇贯彻落实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大力实施乡村振兴,积极当好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辅导员”,高度重视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鼓励农村劳动力投身到“城镇化”建设中。
大柳镇为适应农业生产的需要,防止土地抛荒、搁荒,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积极培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组建农业新型经营主体。镇村组三级为土地流转农户做好服务、积极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协调解决矛盾纠纷,当好新型主体的“辅导员”,为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提供各方面服务。截至目前,该镇共有农民合作社23家,其中种植业13家、养殖业6家、农机服务4家;有家庭农场36家,其中种植业33家,养殖业3家。
(李家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