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开兴)春日渐暖,寒潮消退。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3月14日,我市关于餐饮服务业有序恢复营业的通告和关于恢复商贸服务业等经营性市场主体营业的通知等相继发布,进一步优化生活服务业疫情防控措施,加快全面复工复业。
餐饮服务业方面,通知明确,自3月15日0时起,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餐饮服务单位,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要求的,可有序恢复营业。同时要求提供堂食或包间(包厢)服务的餐饮服务单位,需在入口处、收银处设置1.5米间隔线,安排专人引导顾客保持1米以上间距,避免人员集聚;对餐饮消费者采取“安康码+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合格进店,并建立餐饮消费人员可追溯制度;鼓励增加外卖配送、打包出售等经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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