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取消全市一切群体性集会活动;
二、全市所有游乐场所、娱乐场所、室内运动场所(包括电影院、KTV、网吧等)暂停营业;
三、全市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场所暂时关闭,全市宗教活动场所暂停群众性宗教活动;
四、全市酒店、宾馆无条件接受宴席、房间的退订退费;
五、取消全市农(集)贸市场活禽和野生动物交易;
六、动员群众戴口罩出行,各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要求进入其场所的顾客佩戴口罩后方可进入其经营的公共场所。
七、动员自疫区返乡人员居家度假,尽量减少外出。
滁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