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凤阳县检察院志愿者服务队被授予“最美青年志愿服务队”称号。
近年来,该县人民检察院青年志愿服务坚持精神文明建设与检察业务、检察队伍、基层院建设并肩同行,把志愿者优质服务融入服务发展、司法为民、构建和谐的工作大局,相互促进、相得益彰,文明之花竞相绽放。
为进一步深化开展学雷锋服务活动,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精神,该院自2012年8月成立了一支由18名乐于奉献、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的年轻干警组成的志愿服务队。队伍建立后,经过不懈努力,目前这支队伍已经普及到全体青年干警,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干警服务奉献意识,展现出新时期青年检察干警的良好社会形象。
为使志愿服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提升司法为民的水平,该院青年志愿者队伍由本院政政治部统一领导,制定了《志愿服务计划》和《志愿者岗位制度》,规定志愿者干警参加社会服务活动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单位相关性的公共行为准则,个人行为道德;要佩戴标志、打出志愿者服务队队旗;活动中要发扬团队精神和协作精神,不得给服务对象带来任何麻烦,同时应与被帮扶对象搞好关系并建立长久的服务联系等,以期达到引领青年干警更好地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共建精神文明的目的。
精神文明建设中,他们以深入开展志愿服务为抓手,教育青年干警由单纯重办案转变为办案与服务相结合,不断强化服务社会的意识,开展了一系列社会公益活动。节假日或单位安排的时间里,这支队伍始终活跃在城乡的街头巷尾,“五城联创我奉献”“我为家园添份绿”“文明交通我疏导”“呵护农村留守儿童”“情系敬老院”“撸起胳膊我献血”等系列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得如火如荼,在千年古城散发着崇德向善的正能量。为使法治观念深入人心,该院于2017年5月成立了检察官巡回工作站,志愿者干警们以此为平台,延伸检察职能,服务群众入一线,上街头、进企业、走社区、入校园、下乡村进行普法宣传,引导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维护权益靠法,有效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志愿服务,不仅是一种理念、更是一种社会精神,我们将矢志不渝,着力打造家门口的志愿服务检察品牌,打通志愿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也让青年干警在服务中增长群众工作能力。”该院检察长说。 (吴长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