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定远县人民政府批准,定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下列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联合出让。现就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宗地位置、规划指标、起叫价、保证金及出让年限
宗地一编号为CR2019-10,位于定城镇幸福东路南侧、风情路西侧,丰收坝生态湿地东侧;
宗地二编号为CR2019-11,位于定城镇幸福东路南侧、风情路东侧,天河路西侧;
宗地三编号为CR2019-12,位于定城镇幸福东路南侧、天河路东侧,泉水路西侧。
具体情况见下表(宗地详细规划指标及要求请见出让文件)
宗地
序号
出让土地
面积 ㎡
规 划
用 途
主 要 规 划 指 标 出让年限
(年)
出让
方式
起始价
(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增价
幅度
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 建筑层数
(限高)
CR2019-1044763.13(67.14亩)商业1.0-1.5不小于15%不大于40%21米以内40拍转挂30001500100CR2019-1133564.39(50.35亩)住宅1.0-2.0不小于35%不大于28%60米以内70拍转挂62004000200CR2019-1238596.15(57.89亩)住宅1.0-2.0不小于35%不大于28%60米以内70拍转挂70004000200
二、竞买人资格
(一)申请人须单独申请竞买,本次出让的三宗土地不接受自然人报名或企业联合报名竞买。
(二)申请竞买人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房地产三级或三级以上开发资质。
(三)有拖欠土地出让金和违法用地正在查处及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者不得参加报名竞买。
三、申请竞买需要提供的资料
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资料:1、竞买申请书;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5、申请人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6、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7、竞买保证金票据。
四、公开出让方式
(一)本次出让的三宗地以拍卖转挂牌联合出让方式公开出让,竞买人同时报名竞买三宗地块,同时对三宗地报价,同时竟得三宗地,不接受单宗地报价。
1、本次拍卖转挂牌出让的三宗国有建设用地采取有底价出让,不达到底价不能成交。底价由土地出让底价领导小组另行研究。
2、参加竞买报名、缴纳保证金起始时间2019年12月31日8时,拍卖竞买报名、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2020年1月20日17时。申请人应于2019年12月31日至2020年1月20日,到定远县土地储备中心领取本次公开出让宗地的文件资料,并提出竞买申请。
至拍卖竞买报名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并缴纳竞买保证金达到三家或三家以上的,以拍卖方式出让。至拍卖竞买报名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并缴纳竞买保证金未达到三家的,由拍卖出让方式自动转为挂牌出让方式。
拍卖出让起始价为三宗地出让起始价总和16200万元,以价高者得。增价幅度为三宗地增价幅度的总和500万元。
拍卖会时间2020年1月21日上午10时整。
拍卖会地点:定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开标室(定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六楼会议室)拍卖成交结果现场公布。
3、转挂牌竞买报名、缴纳保证金起始时间2020年1月21日8时,转挂牌竞买报名、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2020年1月31日17时(转挂牌报价期间至报价截止时间内,可以接受报名、缴纳保证金)。申请人应于2020年1月20日至2020年1月31日,到定远县土地储备中心领取本次公开出让宗地的文件资料,并提出竞买申请。
挂牌报价时间:2020年1月21日8时至2020年2月1日10时止,挂牌的截止时间以现场公证部门确认的时间为准。如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要求现场竞价的,可由招拍挂主持人、公正人员组织进行竞价,并以叫价最高者确定竞得人。
挂牌报价、竞价地点:定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开标室(定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六楼会议室)挂牌交结果现场公布。
参加挂牌出让竞买人须在同一张报价单上填写三宗地报价,每单宗地须超出出让底价后,以三宗地报价总价款最高者确定成交人,如有其中一宗地未能达到单宗地出让底价视为三宗地均不能成交。
(二)土地竞得人须考虑三宗地的规划设计方案与丰收坝周边的生态湿地衔接对应,但不得违反三宗地规划设计条件的要求。政府将择期打造丰收坝周边生态环境。
五、特别约定
(一)本次出让要求竞买人同时报名竞买该三宗地块,同时对三宗地报名,同时竟得三宗地,不接受单宗地报名竞买。
(二)本次出让的3宗地块分别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六、成交价款缴纳
三宗地竞得人自成交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土地竞得人延迟交纳价款的,延迟部分按每日1‰向出让人交纳违约金。出让成交价即为该地块的成交地价款,土地使用权契税及相关部门收取的税费由竞得人另行缴纳。
七、宗地移交方式
(一)竞得人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后,出让人90日内净地交付土地。
(二)本次出让地块及周边市政配套均为现状。宗地范围内的房屋及构筑物拆至室内地坪。宗地内地形高程、宗地周边供水、排水、供电、道路等基础设施均以成交时现状为准。移交宗地后如竞得人需要平整场地,所有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具体要求详见本公告所附出让须知。规划指标详见定远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八、开竣工约定
三宗地自土地移交之日起6个月内须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36个月内须全部建设完工,土地竞得人未按期开竣工的,每延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土地出让总价款1‰的违约金。
九、本次出让由定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定远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具体承办,并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联系地址:定远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联系电话:0550 4888621
联 系 人:李念、谢晓艳
邮政编码:233200
收款单位:定远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竞买保证金账户一:定远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远县支行
账 号:136001040004231
竞买保证金账户二:定远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土地出让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定远县支行 账号:20334112500100000169402
定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