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1月01日
第A07版:法治滁州

天长市深挖细查“微腐败”

被“黑了”七年的集资款终于见到阳光

宣金祥 秦海峰

“因贪念,近2万元修路集资钱被我侵占了7年,我总认为自己是小小的村民组长,也没人会在意,慢慢就有无所谓的感觉,甚至还心安理得……真是悔不当初。”近日,在案件警示教育会上,面对党员群众的严肃批评,天长市铜城镇安乐社区朱庄村民组原组长朱寿宏追悔莫及。

事情还要从去年年初说起。天长市铜城镇纪委收到村民举报信,反映安乐社区朱庄村民组组长朱寿宏贪污修路集资款2万元。铜城镇纪委随即成立调查组对反映的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

2012年2月,朱庄村民组向安乐社区申请修建组内水泥路,时任社区主任张忠良对朱寿宏说:“修路可以,但修路和做路肩的钱需要村民筹集。”在征得村民同意后,朱寿宏以每亩承包地50元的标准向村民筹集7200元修路款,随后他又向该组个体业主朱某某等5人集资12500元,共筹得19700元,这笔钱由朱寿宏负责保管。

2012年10月,库区移民工程项目资金下达后,安乐社区使用项目资金为朱庄组修建了水泥路,但一直未做路肩及配套设施,也未动用该村民组的集资款。当年年底,朱庄村民组在理财时发现村民组账上并没有这笔钱。面对蹊跷,当即向朱寿宏追问集资款的去向。

“这笔钱,我早就交给社区,用于修路,你们可以到社区查账嘛。”面对朱寿宏一本正经地申述,出于对这位65岁的村民老组长的信任,理财组就此罢手,未作深究。

“其实,这笔钱从来就没有入过村民组的账,也未上交社区,而是一直被朱寿宏侵占着。”据办案人员介绍,2019年2月,铜城镇纪委就此事展开深入调查。当办案人员拿出社区的账册和社区会计的证言材料,善于伪装和狡辩的朱寿宏在铁的事实面前不得不“缴械投降”,说了实话。

7月,朱寿宏受到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侵占的集资款被如数追缴,并撤销其村民组长职务。这笔被“黑了”7年之久的集资款终见阳光。

征得朱庄组村民一致同意,安乐社区用这笔钱加上镇财政的补贴资金,不仅为该组的水泥路做了路肩和配套设施,还安装了12杆路灯。

崭新的路灯点亮了村民的心。路灯装成、亮灯的那天晚上,朱庄组就像过大年一样,老少爷们特地沿路挂起喜庆的红灯笼,放鞭炮以表达内心的喜悦之情。

“‘苍蝇’虽小,危害却大。基层干部违纪违法,严重伤害群众的切身利益,直接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天长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认真剖析该市类似朱寿宏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蝇贪案件所暴露出的问题,深挖细查“微腐败”,加强对基层组织的监管和教育,形成高压震慑,让“蚁腐蝇贪”无处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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